买房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大事,买房过程中有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往往被大家忽视,就是收房环节.收房是购房过程的终结,每一个购房者在收房方面也都做了一些看似很充分的准备,交房前夕“您”可能无数次去现场看房,细到看每一个角落。但是一山更比一山高。验房不小心,验房中的陷阱一不小心就掉进去了。虽然拿到交房通知单的一刻虽然激动,烦恼也随之而来。为了避免以后发现问题有理没地方说。下面一起来看看交房的陷阱都有哪些吧!好让我们可以注意并且避开这些收房陷阱哟!
一. 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
交房、验房的时候,一定要看房子的“三书一证一表”不齐全。三书主要包括: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、《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》;一证: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》;一表:《竣工验收备案表》。《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》和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》最为重要,只有在建筑楼盘整体完工后才会有,才能进行验收。但是,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早日收回资金,在楼盘未完工就开始要求购房者验房。出现这种情况小编建议大家不要急着收房。
二. 先交费、签字,再验房
交房验房的程序是,现验房后缴费、签字,但是很多开发商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、缴纳一年物业费、填表、签字后,再给房屋钥匙,验房。这样做的风险是: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,开放商和物业都是“踢皮球”,这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,要修整也是一场“拉锯战”。
三. 未按时收房需承担风险责任和税费
一般收房时限是开发商收房通知书发出30天内,购房者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收房。验房。如果购房者未在30天内办理收房手续,则需要承担房屋质量带来的所有风险和税费。因此,购房者最好在30内办好所有手续并进行交房、验房,实在不行可以委托亲人、律师帮忙,或者与开放商另约时间。
四. “疲劳”战术
交房、验房前需要办理各种手续,且各项手续办理点设在不同地方,或者在同一时间通知大部分业主进行收房,让你还没收房就精疲力竭了,收房时也没精力,只想早点结束收房,结果房屋中存在的问题却忽视了,日后找上门去却没地方说理,自己只能认栽。
五. 乱收费
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的时候对购房者做出各种承诺,可是在收房的时候,又寻找各种理由收取费用,如防盗门安装费、可视系统对讲开通费、邮箱所有权购买费等等。如果条件允许,最好在收房时请个律师帮忙分析各项收费条款,避免花这个冤枉钱,对于不合理的项目可投诉举报。
六. 大事化小,麻痹业主
在交房、验房中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,陪同的验房人员都会说是小问题,让你放心,不用将问题写进购房合同中,故意麻痹你。小编建议各位验房者坚持自己的原则,只要在验房中发现的问题,都要在相关文件和表给中记录下来,再与开放商进行交涉。
七. 利用灰尘隐藏质量问题
正常的交房、验房前,开放商应该是将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,方便验房。但是,有些开放商为了隐藏房屋质量问题,如裂缝、漏水渍、砖面不齐等问题,有意无意在问题出留些灰尘、泥土之类的东西,隐藏问题。购房者可将灰尘扫去,泥层冲洗,看出的查看地面质量。
八. 景观和公共设施现实和宣传相差太远
很多楼盘还存在公共设施缺乏的情况,规划中的停车位被盖成了建筑物,公共锻炼设施没了踪影……另外,许多楼盘还会出现建筑垃圾堆积无人清理的问题。对于楼盘景观和公共部分,问题集中在绿化、水景、停车位等方面,业主在收房时要多留心这些方面。 在交房验收时也要查看合同中约定的各项配套是否齐全,像水电气等是否能够使用,如果不能够使用,应在开发商给出解决方案后再收房。
九. 强制出售车位
按照规定车位是只卖不租的,小区必须保证一定的车位对业主出租,这种情况可以找当地街道办和物业办协调。
小固结语:验房陷阱多,一定要把好这一关,避免日后返现问题没地方说理。比如在查看了房屋后,准备签收《房屋验收单》之前,一定要先签订《物业管理公约》,做一个事先约定,避免日后起 ** 。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,清洁费、保安费、绿化费等怎么核定。在房屋的验收过程中,购房者一定要根据合同上的约定,明确每一项条款是否符合。一旦发现问题,要在验房单上予以注明,反馈给开发商,及时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的维修或赔偿。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房的,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、盖章。